2021年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合成原料药车间TCU温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2021年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合成原料药车间TCU温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JY(HXHC)-ZB-2021-002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持相关资料前来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1年07月13日2021年07月27日17点,逾期不予受理。

领取地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中心(云南昆明五华区春雨路141号)

2、招标设备数量及技术要求:

编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描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目的地

1

TCU温控设备

  1. 设备为双机一体设备,每台设备可同时独立输出两路不同温度,同时对两台反应釜进行不同温度的釜内精确控温,设备应保证24小时连续运行。

2.设备数量为4台双机一体,共计8个TCU单元。其中2台设备共计4个TCU单元输出供应合成一区,另外其中2台设备共计4个TCU单元输出供应合成二区。

3.每个TCU单元配一个远程防爆操作箱(带防爆触摸屏),安装位置在合成一区或合成二区,防爆等级ExdIIBT4。

4.TCU设备出油口温度、回油口温度控温范围-19~+130℃,控温精度±1℃。

5.反应釜内物料控制温度范围:-15~+125℃,

釜内物料温度精度:±1℃。

4组8套

详见“用户要求标准(URS)”。

60天内

昆药集团化学合成原料药车间(昆明马金铺)

2

技术资料

/

每台一套

同上

同上

同上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要求标准(URS)”。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

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4)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企业代码证、业绩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②企业资信证明:银行、工商开具均可。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应包括以下信息: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行业资质证明资料、生产/施工能力证明资料、特殊行业资质证明资料、经审计的财务资料等。

4.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须先以转账(转出账户需为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方能获取招标文件,取得投标资格。(转账时请备注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等内容)。

2)本项目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元整(10000.00) 元人民

昆药集团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0871-68319868

开户银行:中行昆明市高新支行

账号:137203477550

3)若中标单位中标后弃权,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该费用不予退还,作为投标人的违约金。未中标单位,招标人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后二十日(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4)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若未参与投标,则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特此说明。

5)投标代表人需提供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无法提供,也需由投标单位出具无法提供社保缴纳的相关证明。

6)投标单位若有围标、串标嫌疑,经查实,扣除投标保证金(即: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投标单位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5、招标答疑时间:

从发放招标文件开始计算时间5天内完成。

答疑方式:电话沟通,必要时由招标方书面形式传真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9点,逾期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或邮寄至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中心招标办公室(云南昆明五华区春雨路141号)。


7、开标时间:2021年07月30日9点地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五华区春雨路141号)会议室。


8、本次信息在华立视界、昆药官网www.kpc.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昆药内网同时发布。

招标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元省,联系电话,13759139072,邮箱:zys310@sina.com

联系地址:云南昆明五华区春雨路141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中心。(邮编:650100)

招投标过程监督方式(监督电话及邮箱)

电话:0871-68351005    邮箱:sj.jb.kpc@holley.cn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